2016年3月4日 星期五

夫妻之間沒有輸贏

2016.3.3 Thurs.
夫妻之間沒有輸贏
夫妻失和,吵起架來往往想爭個輸贏,但夫妻之間沒有輸贏;相對的,輸就是贏,贏就是輸。

除非兩個人決定離婚,各走各的路,否則兩人若還在一起,同在一個屋簷下生活,給對方難堪就是給自己難堪,報復對方就是報復自己;這十分符合牛頓第三運動定律──「作用力等於反作用力」,一切都是「果報還自受」。

夫妻之間要追求良性循環,我對你好、你對我好,你感動我、我感動你,大家好來好去,不需要相互賭氣。「吃虧就是佔便宜」這句話,用在夫妻關係上(如果還要過一輩子)更是如此。

不管是「清官難斷家務事」,或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經營家庭本屬不易;愈是親近、親蜜的人彼此傷害愈深,俗語說「冤家路窄」,看來「親家」更是路窄;但既然選擇了,就必須化惡緣為善緣,否則冤冤相報何時了呢?

在《莊子至樂篇 》有一「魯侯養鳥」寓言:有隻特別的海鳥棲息在魯國城門上,魯侯很喜歡牠,將之活捉,不只放在太廟裏供養,還請樂師演奏音樂,供奉各式各樣的山珍海味,但海鳥卻對這些舉措驚恐萬分,遲遲不敢飲食,過了三天就死掉了。莊子表示,魯侯是「以己養鳥」,而不是「以鳥養鳥」,最後害死了他所珍愛的這隻 

這則寓言告訴我們,我們若真愛一個人,要用他/她的方式對待之,而不是用我們自己的方式對待,否則「愛之適足以害之」,就像那隻鳥一樣;夫妻親子之間更當如此。

夫妻之間的一切,若還要繼續走下去,便要去感知對方的需求,進入/她的內在世界,/她的方式來互動,否則一切「唯我獨尊」,勢必衝突不斷,而小孩看在眼裡,心理的感受也絕不是滋味。

2016.3.3 林建德寫於花蓮中觀室)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