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日 星期一

「人身難得」

2016. 7.31  Sun.
「人身難得」
在佛教傳統中,曾論及狗是否有佛性,乃至草木是否有佛性等問題。狗是有情眾生,雖然有情識反應,但未必具有道德觀念,得以分辨是非善惡,因此談修行似乎過於牽強,只能說是人類道德行為關心的對象,而未必足以成為道德行為的主體。而動物作為有情眾生,都難以談修行,植物之無情眾生,更不足以談修行了。

非但動物、植物不足以談修行,在佛教六道眾生之中,唯獨「人」是最具備修行條件的眾生,如佛教常說的「人身難得」,即是此意。只不過這「人身難得」,非但是說「人」這個「身份」難得,而且也是說「人」的「身體」難得,預設了「身體」在修行的必要性。

換言之,我們可以問一問題:若沒有身體可不可以修行呢?在我看來應該是不行的。修行照字面意義而言是修正行為,若沒有身體,如何會有行為?沒有行為亦沒有業(karma),沒有業也難以談生死流轉等問題,因此可說「色身」是修行解脫之必要條件。

而這說明了六道中不具「色身」存在的眾生,如一些天界、鬼道的眾生,修行上有相當大的極限,只能等一期福報或業報受盡,再續得人身。

也因此佛教談修行,始終關注在五蘊身心的觀照,將色蘊列為其一,說明有身體才有經驗,有經驗感受才足以言良知和道德(如「自通之法」所說),因著良知道德進而說善惡業之累積,因善惡業而說苦樂果報。可說佛教法義的開展,乃建立在色身的基礎上,進而展開對「苦」的關注。

唯人可以依身體而修行,有身體才可以行善,發揮物理上的因果效力(causal power),因此在民間習俗傳說中,有所謂神靈附身、借屍還魂等說法。只是,人的可貴在於有身體,但人的煩惱也在於有身體,如老子說:「吾有大患唯吾有身」,也正因為身體帶來各種煩惱,才有化煩惱為菩提之可能。

身體欲望之過患帶來煩惱,在此同時,身體也為修煉基礎而引向解脫。「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人的身體可以成就很多好事,也可以造作諸多惡事,就看我們如何珍惜善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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