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7日 星期一

信仰也要超越

 2016.11.3 Thurs.
信仰也要超越
信仰虔誠是一件好事,只要信仰的對象是正派、正當的;然而信仰虔誠的本身是否也是一種執著呢?愈是虔誠,執取貪著愈深?

信仰也是要超越的,在般若經教中似傳達了這樣的訊息,如《金剛經》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這樣的語句對應到佛陀之「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以及《讚彌陀偈》: 阿彌陀佛身金色,相好光明無等倫,白毫宛轉五須彌,紺目澄清四大海」,無不都是一種解構和反動。

唯有超越信仰,才能得大自在、大解脫,這是般若系經典要告訴我們的,如《金剛經》又說:「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不只不應取相,而且也不應取法,一切法--不管是法或非法皆應捨;甚至《金剛經》表示「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法的本身即是非法,對法的執著本身即是錯誤的,而不應有法、非法的二元對立的分別。

如此,超越一切分別執著,包括對佛法的分別執著,這樣的「法空」貫穿在《金剛經》的教導中,乃至認為「如來有所說法」是一種「謗佛」,不能了解佛說法的真正用意,「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金剛經》如是強調著。

正因為超越一切,反而能更靈活、多變的運用這一切,如《金剛經》之「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在這過程中無一可執,掌握「法無定法」,在否定一切的同時也肯定了一切(否則易落入「惡取空」)。

總之,在「無自性空」的原則下,一切都必須解構,包括信仰本身;亦即,信仰的虔誠某種意義而言亦是執取,亦是要大力摧破。然一切佛法、法門都可解構(應說「超越」),對大多數人而言礙難接受,這如何不讓人頓失所依,無所適從?然而這就是「空」的教說,「空」就是要人從超越一切束縛中得到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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