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1日 星期三

動態的真理觀

2017. 10.08  Sun.
動態的真理觀
《大智度論》以「四悉檀」總攝一切佛法,[1]在「四悉檀」架構下,一切都是真實的佛法。如《大智度論》〈序品〉云:「四悉檀中,一切十二部經,八萬四千法藏,皆是實,無相違背。佛法中,有以世界悉檀故實,有以各各為人悉檀故實,有以對治悉檀故實,有以第一義悉檀故實。」[2]

然而,在《大智度論》〈序品〉同時又表示:「除第一義悉檀,諸餘論議,諸餘悉檀,皆可破故。」[3]意即只有第一義悉檀才是真實的佛法,不可壞破,其餘各悉檀皆可壞破。而什麼是第一義悉檀呢?《大智度論》〈序品〉:「第一義悉檀者,一切法性,一切論議語言,一切是法非法,一一可分別破散;諸佛、辟支佛、阿羅漢所行真實法,不可破,不可散。」[4]也就是說,第一義悉檀是超乎名言概念、論議分別,而為諸佛、辟支佛、阿羅漢所親身體證的諸法實相境界,唯獨這甚深不可思議境界,才是第一義悉檀。[5]

換言之,第一義悉檀是最高、最究竟的真理,但卻是「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不可說、不可言詮;相對的,其它三悉檀皆可說、可言詮,卻不是最究竟的。

如此,在《大智度論》中,一者肯定這「四悉檀」皆是實、無相違背,一者卻只承認第一義悉檀是實,諸餘悉檀皆是可破的;這裡可看到佛法「動態」辨證的真理觀暨判教觀。

一如龍樹《中論》〈觀法品〉:「一切實非實,亦實亦非實;非實非非實,是名諸佛法。」[6]可知在佛法方便開展的過程中,可以正向肯定一切法,也可以反向否定一切法,亦可以既肯定又否定一切法,也可以非肯定非否定一切法,充份發揮「法無定法」的特色。同樣的,嘉祥吉藏的「四重二諦」亦表達相似的動態立場。

可知,佛法「實性」之有無主要是功能性、實用性取向的,如《大智度論》說「對治悉檀」之法的有無,在於「對治則有,實性則無」,[7]因產生對治的實效功用故說它為有(相對性的有),但在終極向度上則不認為是絕對恆存的。

這也如印順法師所表示的,最高的理境──般若波羅蜜,乃通達緣起、空、假名和中道,這雖是第一義的,但第一義以外的各種佛法暨部派異義,亦都有其相對的真實性,而都可視為是真理,如此才能於一切法門無所礙。[8]這除了可以看出「法無定法」外,也可以知道「法無高下」、「法法平等」,一切都是「應病予藥」,藉由不同藥療治不同病。

換言之,佛法原是「一味」,目的只為治病──貪瞋痴的三毒之病,對症下藥的處方就是「緣起」和「空」正見;但眾生拗執難調,「良藥苦口」,此時必須不斷調配藥方變化口味,使得容易入口,在病人身上發揮實效,如此「變味」的處方也成為「良藥」,因此亦稱之為「實」。反之,再怎麼樣好的特效藥,病人若置之不理一切仍舊枉然;可知自絕於病人之外的藥,終不成其為「良藥」。

如此,「四悉檀」雖以第一義悉檀為究竟真實,但不是代表只有第一義悉檀才是真實,而卻「皆是實,無相違背」;印順法師即依《大智度論》之「四悉檀」通攝一切佛法為佛說。


總之,脫離人的主觀因素來客觀判攝法義(依修行而得究竟來說),唯第一義檀是究竟真實,但從「應機說法來說,一切是如實說」[9];如印順法師所言:「第一義悉檀真實不可破;如方便的應機設教,有相對的真實意義,所以前三悉檀也可說是實了。」[10]可知佛教的智慧是靈活的,不斷輾轉辨證的動態過程,領略到這點才能深得佛法箇中妙趣。
[2] (CBETA, T25, no. 1509, p. 59, b20-24)
[3] (CBETA, T25, no. 1509, p. 60, c12-13)
[4] (CBETA, T25, no. 1509, p. 60, c7-9)
[5] 如《大智度論》〈序品〉又云:「過一切語言道,心行處滅,遍無所依,不示諸法。諸法實相,無初、無中、無後,不盡、不壞,是名第一義悉檀。如摩訶衍義偈中說:「語言盡竟,心行亦訖;不生不滅,法如涅槃。說諸行處,名世界法;說不行處,名第一義。」(CBETA, T25, no. 1509, p. 61, b7-13)
[6] (CBETA, T30, no. 1564, p. 24, a5-6)或者《大智度論》卷1〈序品 1〉:「一切實一切非實,及一切實亦非實,一切非實非不實,是名諸法之實相。」」(CBETA, T25, no. 1509, p. 61, b14-15)
[7] 《大智度論》卷1〈序品 1〉:「對治悉檀者,有法,對治則有,實性則無。」(CBETA, T25, no. 1509, p. 60, a15-16)
[8] 《印度佛教思想史》:「如得般若波羅蜜,也就是通達緣起即空即假名的中道,那可說部派異義,都有其相對的真實性,於一切法門無所礙了!」( Y 34p138
[9]《印度佛教思想史》:( Y 34p126)
[10]《印度佛教思想史》:( Y 34p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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