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5日 星期四

對自己負責

2017. 10.01  Sun.
對自己負責
佛教業報說傳遞的訊息之一是自己的命運操之在己,自己要向自己負責。

常聽到人說:「各人造業各人擔」,這句話考之於佛典經證,可見《大寶積經》:「假使經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這說明了業一直都在,報與不報否只是時間的問題,最後都是「自作自受」。

相對於信靠宗教之強調「唯信得救」(salvation by faith alone),佛教強調自力自覺,重於一個人的獨立自主性。換言之,業與罪不同,在於業是由行為表現來決定的,而罪是先天或天生已然就有(即「原罪」觀念),來自於人類最早的祖先而非自己。如此佛教之業說要人自己向自己負責,意即自己向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修行轉業乃一己之事,與他人無關。

人不用去羨慕別人,也無需埋怨,一切都「不增不減」,如其所然而然之;「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即表達這樣的業報思想。但這絕不是消極悲觀的,往昔所為雖決定了現在的自己,但過去種種譬如昨死,未來是好是壞取決當下所作所為,未來的一切是可能、也可以改變的,關鍵就在自己。

了解佛教業說之「功不唐捐」,我們會有兩種心理效應:一是「心安理得」,不管是天外飛來橫禍或天上掉下禮物,都是如是因、如是果,意味著「禍不妄至,福不徒來」,沒有運氣或意外可言,如果有的話也只是表象而已,實則背後都有業力的牽引;二是「腳踏實地」,既然因果昭然絲毫不爽,則我們不需要、也無法投機取巧,別想要「以小搏大」──種小因、得大果,而是一步一腳印安分守己的立身行事,讓自己俯仰無愧。

如此,一個深明佛教因果業報思想的人,將一種「心安理得」、「腳踏實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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