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4日 星期四

「以佛法研究佛法」之啟示

2017. 12.12  Tues.
「以佛法研究佛法」之啟示
印順導師強調以佛法作為研究的對象,應重視其「宗教性」,也說以佛學為宗教從事史的考證,應重於「求真實」。換言之,既要有宗教向度的體認,同時也要有求真求實的精神。其中第一點是現今標榜客觀研究的學者較容易忽略的,而卻為印順所強調,後者則是一般佛教徒所不重視的,只是虔誠的信仰著。

印順在《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序言中,表達他的根本信念與看法,其中第一點提到:「佛法是宗教。佛法是不共於神教的宗教。如作為一般文化,或一般神教去研究,是不會正確理解的。」[1]這意味著佛法探究必須具備感同身受、將心比心的態度,而不是把佛法視之為純物質性的產物或存在,僅僅當作是某種「東西」。

不只是佛法,一切宗教暨人文思想的研究皆然,如同筆者曾在課堂上聽及「用中國心讀中國哲學」一語,意味著中國哲學若只是用分析、考證等方式去探研,少了同情的理解,將易於流失語言文字以外的內涵,難以掌握「弦外之音」,其中「言外之意」只能以「悟」通之,或者所謂的「感應道交」。

佛法作為研究對象應重視其「宗教性」,其中存在多重意義,一來要有同理心及同情心去理解信仰者的內在需求;二來注意佛法雖重事實但同時也關心(或更關心)價值問題,而宗教上的聖俗關懷未必能以真假來論斷;三來宗教信仰始終處於動態流佈中,適應不同地方、不同人的不同需要,變化乃勢之所趨、勢所難免,因此避免僅以真假論斷而掛一漏萬。

當然理想的佛學暨人文學研究必須是結合情、理之兩面。如余英時表示,錢穆的儒學研究乃結合外在客觀實證和內在主觀理解,余英時說:「今天研究文化,客觀的實證和主觀的體會兩者不可偏廢,因此研究者必須一方面出乎其外,即蘇東坡所謂「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必須入乎其內,則是元遺山所謂「畫圖臨出秦川景,親到長安有幾人」。出乎其外的道理,人人都懂得,因為這是實證論者所一向強調的。入乎其內的說法,今天才獲得較多的人的重視。人類學家所說的“being there”,便是要求研究者「親到長安」。錢先生對於中國文化和歷史的研究正是主張由內外兼修以求主客統一。」[2]

印順導師之重其「宗教性」,以及求於「真實」,既是要「入乎其內」,同時又要「出乎其外」,可說是試圖平衡「局內人」(insider)與「局外人」(outsider)各自的限制,一方面避免「當局者迷」,一方面又能有「冷暖自知」的體會,但大多數的學者或信徒往往「顧此失彼」。如何能「兩全其美」恐是佛學研究者所可以留意的,而或也是另一種意義的「雙軌」研究方法。[3]

[1] (Y 36pa1)
[2] 見余英時《現代危機與思想人物》,北京:新華書店,2013,頁527。
[3]此借用吳汝鈞所倡之文獻學與哲學分析雙軌並進的佛學研究法;見吳汝鈞〈自序〉,《佛學研究方法論、上冊》(臺北:學生,2006):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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